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國內簡稱國家主席)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元首,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構之一,處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從屬地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職務自1954年開始設立;1975年通過的《》(原文)(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刪除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條款,取消此一職務;1982年通過的《》恢復了主席和副主席設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提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憲法》第六十二條選舉產生,任期五年,最多可連續任職兩屆。《憲法》同時規定:國家主席必須是年滿45歲並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摘錄於Wikip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