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台幣  
新臺幣中華民國政府遷至台灣後的法定貨幣1949年6月15日起開始發行流通,ISO 4217代號為TWD(或簡稱為NT$NTD)。其基本單位為(簡作),口語常以、或。在台語中,亦以(白話字:kho͘)代圓。目前發行硬幣單位包括:0.1圓(一角)、0.2圓(二角)、0.5圓(五角)、1圓、5圓、10圓、20圓及50圓。而紙鈔單位則有:100圓、200圓、500圓、1000圓與2000圓。換算方式為:1圓=10角=100分。今1角、2角及5角硬幣實際上已幾乎不使用。日常生活只有郵票汽油等在計算單價時會用到角,實際上的價金交付會四捨五入至1圓。存款利息,也是四捨五入至1圓。若需要,也可以以角圓來作為交易媒介,但角圓限制一次使用不可超過100枚。角圓現在多為收藏用,固價值比面額還要貴。注:角圓為單枚硬幣面額少於1圓。 (摘錄於Wikip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