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奏藍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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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奏布魯斯
(英語:
Rhythm and Blues
,簡稱:
R&B
或
RnB
,),又稱
節奏怨曲
。是一種首先非裔美國人藝術家所演奏,並融合了
爵士樂
、
福音音樂
和
藍調音樂
的音樂形式。這個音樂術語由是美國
告示牌
(Billboard)於
1940年代
末所提出。這個術語最初在1947年的美國被公告牌雜誌的Jerry Wexler創造為一個音樂的市場營銷術語,取代了
種族音樂
(英語:Race Music,又譯黑人音樂;最初來源於黑人社群,但是被戰後的社會認為是會令人很不愉快的詞語)而
Billboard
在
1949年
將其分類為Harlem暢銷排行榜。這個詞最初被用於定義包含了12種布魯斯格式和一種帶有節拍背景爵士樂的搖滾音樂,後來這種音樂轉變成了一種搖滾樂的基本元素。在《Rock & Roll: An Unruly History》(1995)中 Robert Palmer 把節奏布魯斯定義為那些約定俗成、用來意指任何一種美國黑人創造的音樂。在他1981年出版的《Deep Blues》中, Palmer 用「R&B」作為跳躍布魯斯的縮寫。Lawrence Cohn是《Nothing But the Blues》的作者,寫到節奏布魯斯是一個宣傳人員為了產業便利所發明的, 除了古典音樂和宗教音樂,節奏布魯斯包括了所有的黑人音樂,除了那是一首福音歌並且其銷售足以打入流行榜。在1960年代,節奏布魯斯被用於總括
靈魂樂
和放克音樂的術語。而現在R&B的縮寫差不多一直被用於代替全寫「節奏布魯斯」,而主流則用它來表示由
迪斯科
逐步變得不那麼流行而發展出來的Contemporary R&B──一種現代靈魂樂和受放克音樂影響的
流行音樂
。
(摘錄於Wikip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