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奏藍調  
節奏布魯斯(英語:Rhythm and Blues,簡稱:R&BRnB,),又稱節奏怨曲。是一種首先非裔美國人藝術家所演奏,並融合了爵士樂福音音樂藍調音樂的音樂形式。這個音樂術語由是美國告示牌(Billboard)於1940年代末所提出。這個術語最初在1947年的美國被公告牌雜誌的Jerry Wexler創造為一個音樂的市場營銷術語,取代了種族音樂(英語:Race Music,又譯黑人音樂;最初來源於黑人社群,但是被戰後的社會認為是會令人很不愉快的詞語)而Billboard1949年將其分類為Harlem暢銷排行榜。這個詞最初被用於定義包含了12種布魯斯格式和一種帶有節拍背景爵士樂的搖滾音樂,後來這種音樂轉變成了一種搖滾樂的基本元素。在《Rock & Roll: An Unruly History》(1995)中 Robert Palmer 把節奏布魯斯定義為那些約定俗成、用來意指任何一種美國黑人創造的音樂。在他1981年出版的《Deep Blues》中, Palmer 用「R&B」作為跳躍布魯斯的縮寫。Lawrence Cohn是《Nothing But the Blues》的作者,寫到節奏布魯斯是一個宣傳人員為了產業便利所發明的, 除了古典音樂和宗教音樂,節奏布魯斯包括了所有的黑人音樂,除了那是一首福音歌並且其銷售足以打入流行榜。在1960年代,節奏布魯斯被用於總括靈魂樂和放克音樂的術語。而現在R&B的縮寫差不多一直被用於代替全寫「節奏布魯斯」,而主流則用它來表示由迪斯科逐步變得不那麼流行而發展出來的Contemporary R&B──一種現代靈魂樂和受放克音樂影響的流行音樂 (摘錄於Wikip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