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權  
期權,又稱為選擇權,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衍生性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利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利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利,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一方稱作買方,而出售期權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利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利的義務人。期權具「零和遊戲」特性,而個股期權及指數期權皆可組合,進行套利交易或避險交易。期權主要可分為買方期權(Call Option)和賣方期權(Put Option),前者也稱為看漲期權認購期權,後者也稱為看空期權認沽期權一、定價根據布萊克-斯科爾斯模型(Black-Scholes Model)進行定價:\mathbf{C=SN(d1)Ke^-rtN(d2)}二、基本上,交易市場具有買賣雙方(Holder、Seller),使期權具有四種基本形式:1. 買入買權 (Long Call)2. 賣出買權 (Short Call)3. 買入賣權 (Long Put)4. 賣出賣權 (Short put)買入買權及賣出賣權為看漲性質,賣出買權及買入賣權為看空性質,期權具有時間性,無法永久持有,四種基本期權模式皆可對沖,並可依履約價(Strike)各組合成不同交易型式。三、在期權交易中,具有保證金及權利金(Premium)的概念,買方支付權利金予賣方,賣方繳交保證金防止違約;買方擁有買賣權履約與否之權利,而賣方因一開始收取權利金,具有履約義務。在期權之中,市場所交易的即是權利金,權利金包含兩個部份內含價值(Intrinsic Value)與時間價值(Time Value):權利金=內含價值+時間價值買賣權的權利金高低會因價平、價內、價外而有不同;內含價值的部份,深入價內之期權越具履約價值,權利金也較高,反之亦然,時間價值則是接近到期日而呈現遞減的情況。四、期權依照履約日期可分為歐式期權(European Option)及美式期權(American Option),歐式期權需在到期日或特定日期才可執行權利,美式期權則可提前贖回。在具有現金股利發放下,可能影響期權價格。五、期權所具影響因素:1. 標的資產價格2. 履約價3. 波動率4. 無風險利率5. 時間6. 股利根據Put-Call Parity,買賣權若其中一者價格錯估,即可進行套利:\mathbf{P+S=C+Ke^-rt}六、組合交易:根據不同履約價或使用不同交易部位,可進行組合交易。考量市場風險可選擇不同交易策略,控制風險及利潤。Options strategies:Covered call(保護性買權)Naked put(無掩護賣權)Collar(保護性封頂保底)Straddle(跨式交易)Strangle(勒式交易)Butterfly(蝶式交易)Iron condor(鐵兀鷹部位)Options spreads:Bull spread(多頭價差)Bear spread(空頭價差)Calendar spread(跨月價差)七、期權的基本功能是通過對沖操作減少風險帶來的損失,下面以看漲期權為實例加以詳細解釋。看漲期權(Call Option):例如A賣空一手股票,為了防止該股票上漲導致損失,A向B買入一筆看漲期權。假設目前價格為每手100元,該期權規定,當三個月後,A有權以120元的價格向B購買該股票一手的數量。假如到時市場價格漲到了130元每手,A可行使該期權,B必須按期權價格(120元)把該股票一手(B手上已有,或從市場買入)轉賣給A,A的利潤是10元再減去期權費用(期權金);但如果到時市場價格只漲到了110元,A有權放棄該期權(即不行使期權),B無權強制對方履約,A的損失僅是當初支付的期權費用。期權又分為歐式期權美式期權兩種,前者要求必須在到期日行權,不能提前;美式期權就靈活的多,允許權利人在至期日前的任意一天行權。具體的定價問題在金融工程學中有比較全面的探討。 (摘錄於Wikip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