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道府縣  
日本全國分為47個一級行政區:一東京都)、一北海道)、二府(大阪府京都府)、四十三,故此地方行政架構中最頂級的劃分稱為都道府縣。日本的地方行政架構有六層:
  1. 都、道、府、縣
  2. 郡、市(包含政令指定都市中核市特例市
  3. 町、村、區(特別區,參見東京23區)、町(東京都島嶼地區,直屬東京都,中間不置郡)
  4. 區(政令指定都市下轄的「行政區」)
  5. 町(次等)、區(次等)。
  6. 丁目
現在日本實行的地方行政區制度,是隨著明治政府1871年實施的廢藩置縣政策而建立的。
注:12000年數據;2單位為平方公里3單位為每平方公里
(摘錄於Wikip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