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  
陳水扁台灣律師政治人物,出生於台灣台南縣官田鄉,曾任中華民國總統2000年 - 2008年)、民主進步黨黨主席、台北市議員立法院立法委員台北市市長等職位。由於「阿」字後面加尾名是台語人名簡稱的習慣用法,多用於親友間對平輩和晚輩的叫法,故自稱「阿扁」以表現親民作風。而台灣媒體習慣稱陳水扁所領導的中華民國政府為「扁政府」。陳水扁是中華民國第二位民選總統,也是首位非中國國民黨黨籍的民選總統,任內積極推動台灣正名制憲運動以及台灣加入聯合國,於經貿方面則採取「南向政策」及「積極管理,有效開放」的兩岸經貿架構。卸任總統職務後,在2008年11月12日台北地方法院以涉嫌貪污、洗錢等重罪為由收押禁見,成為中華民國歷史上首位遭收押的卸任總統。2009年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併科新台幣二億元罰金,同時褫奪公權終身,之後2009年9月24日台灣高等法院第四度被判延押,2009年10月8日陳水扁委任律師團提出抗告成功,再度召開羈押庭,直至2009年10月9日台灣高等法院凌晨00:15分再度宣判第五度延押。12月17日高院裁定陳水扁第六度延押。 (摘錄於Wikip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