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英文暫簡稱:ECFA,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原稱為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或稱兩岸綜合經濟合作協定(英文簡稱CECA, 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是中華民國政府2009年提出並極力推動的經濟協議或條約。此協定名稱中的「兩岸」,係指台灣海峽兩岸的中華民國台灣)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大陸)。被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及前行政院長劉兆玄視為重要拯救台灣經濟危機政策的該協定,並宣稱「簽訂方式及實值內容都將廣徵中華民國人民整體意見並尋求該國的內部社會共識,而該協定名稱為暫定且可以加以修改討論。」,然而其實際內容並未被詳細公佈,且國民黨政府亦反對以公民投票的方式來決定簽訂與否,也令朝野懷疑政府溝通誠意及談判能力,且該協議簽署後須送立法院核可後方能生效?抑或是不需立法院同意(或是立法院備查)將自動生效?條約是否會造成很大的負面效應?是否協議內容太爛而不敢拿出來?皆尚定論並成為爭議焦點。2009年10月止,在臺灣的中國國民黨政府積極運作的該協定仍未定案;並遭到在野政黨民進黨及台聯反對、泛藍也有相當質疑聲音。 (摘錄於Wikip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