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
English
正體中文
简体中文
日本語
Deutsch
Italiano
Русский
Français
Español
Português
Nederlands
Svenska
Norsk (Bokmål)
Suomi
Polski
Čeština
Magyar
Türkçe
Ελληνικά
Dansk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
英文
暫簡稱:
ECFA
,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原稱為
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
或稱
兩岸綜合經濟合作協定
(英文簡稱CECA, 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是
中華民國政府
於
2009年
提出並極力推動的經濟協議或條約。此協定名稱中的「
兩岸
」,係指
台灣海峽
兩岸的
中華民國
(
台灣
)及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國大陸
)。被
中華民國總統
馬英九
及前
行政院長
劉兆玄
視為重要拯救台灣經濟危機政策的該協定,並宣稱「簽訂方式及實值內容都將廣徵中華民國人民整體意見並尋求該國的內部社會共識,而該協定名稱為暫定且可以加以修改討論。」,然而其實際內容並未被詳細公佈,且國民黨政府亦反對以
公民投票
的方式來決定簽訂與否,也令朝野懷疑政府溝通誠意及談判能力,且該協議簽署後須送立法院核可後方能生效?抑或是不需立法院同意(或是立法院備查)將自動生效?條約是否會造成很大的負面效應?是否協議內容太爛而不敢拿出來?皆尚定論並成為爭議焦點。
2009年
10月
止,在臺灣的
中國國民黨
政府積極運作的該協定仍未定案;並遭到在野政黨民進黨及台聯反對、泛藍也有相當質疑聲音。
(摘錄於Wikipedia)